近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“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/书式的公告”,提出“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,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,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、商标评审委员会、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,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、商标评审委员会、商标审查协作中心”。
政策来的太突然,网友霎时间众说纷纭,随之而来的疑问也层出不穷。
@twinstarking:复审委的英文缩写PRB要改吗? board也可理解成部门吧!
小迷妹回复:目前还不清楚,后期看官方是怎么弄的。
@cainaonao :看起来是专利地位提升的一天啊。
小迷妹回复:就是的,国民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了。
@某律师事务所:专利复审委员会,商标评审会再见啦!
小迷妹回复:改变才能进步
对于网友的问题,小迷妹在查找了相关资料后给出了答复,而此次国知局机构的调整还有哪些更深层次的含义呢?来看看资深专利人有何高见吧!
资深专利人有话说:
@郑老师:
一方面具有机构合并,流程简化的益处。而关于此政策对专利申请者来说是否有更多的好处,目前尚且还未能看出。其实,这就是专利局、商标局合并的后续,主要是行政机构的变化,专利复审委、商标委、商审的人还是那些人。
@李老师:
便于统一管理,便于流程化。其实,就是内部人士级别的变化,关于这个复审委的变化,它实际上变成了专利局的一个部门,为什么这么变,职能重要性上是怎么设想的,我们都还不太清楚,静观其变吧。
看来大家对于国知局这次机构调整的观点还是比较多的,这也说明了民众对于知产产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!
附:《公告》全文
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/书式的公告
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,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,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、商标评审委员会、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,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、商标评审委员会、商标审查协作中心。
为确保知识产权审查业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机构调整后专利、商标审查工作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开展,原专利复审委员会、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、商标评审委员会、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机构名称不再使用。
涉及原专利复审委员会、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、商标评审委员会、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办理程序不变。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办理,已发出的通知书/书式、作出的行政决定、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。
二、机构调整后原专利复审委员会、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、商标评审委员会、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印章停止使用,统一启用新的业务印章。新业务印章由“国家知识产权局”加具体业务类型组成,业务用章变更清单见附件1。
三、机构调整后专利、商标审查工作中涉及到的请求类表格/书式和发出类通知书/书式中统一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代替原专利局、原商标局、原专利复审委员会、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原商标审查协作中心。新启用的审查业务请求类表格/书式清单见附件2。
2019年3月1日起申请人可以登陆以下网址下载使用修改后的请求类表格/书式。
专利业务请求类表格下载地址:http://www.cnipa.gov.cn/bgxz/index.htm
商标业务请求类书式下载地址:http://sbj.saic.gov.cn/sbsq/sqss/
四、新业务用章和请求类表格/书式将于2019年4月1日启用,同时旧业务用章和旧请求类表格/书式停用。
五、机构调整后负责专利复审、无效案件审理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,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-12层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。
负责商标注册审查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,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。
负责商标争议事宜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,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业务用章变更清单
附件:2.新启用的审查业务请求类表格/书式清单
文章来源:国家知识产权局
国家知识产权局
2019年2月14日